常见问题解答
塔式起重设备报检流程
发布时间:2015-11-07 来源: 浏览:
一、安装(拆除)资料审查
塔式起重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由设备责任单位向市安监站书面报告,并如实填写《备案证》中的现场基本情况,市站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有关规定要求对其设备技术管理资料实行审查,审查资料合格的塔式起重设备方可进行安装。审查的资料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塔吊安全使用证副本(第一次申报的塔吊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3、塔机基础的隐蔽验收及基础验槽记录。塔吊基础如需变更(含高层塔吊基础)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地质勘察记录,及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变更后的基础设计资料
4、塔吊安装(拆除)方案(含公司审批记录)
5、塔机安装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纪律
6、塔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含周边环境及材料堆放情况)
7、拆装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
8、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9、租赁合同及装拆合同(协议)
10、塔吊安装(拆卸)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公司签章)
11、塔吊安装(拆除)应急方案
以上资料必须能真实反映设备安装情况,如监督人员抽查发现与现场情况不相符,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处罚。
二、塔式起重设备的报检
塔式起重设备必须在资料审查合格后的30日内向市安监站书面提请报检,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报检时需提供完整的报检资料,内容如下:
1、塔吊安装的全套资料
2、塔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3、塔吊基础的钢筋、水泥试块检测报告
4、塔吊自检及交接验收记录(要求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拆除)单位及监理单位均到场签章)
5、塔吊设备使用应急方案
以上资料审查齐全并经检测合格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凭检测报告和设备备案证副本填写《荆州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申请表》到市安监站换领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牌,登机牌要求悬挂于设备明显位置。
三、塔式起重设备的日常监督管理
塔式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市安监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及定期检查情况等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
四、塔式起重设备的拆除
塔式起重设备在拆除前应将拟定拆除日期、拆除单位相关复印件、操作人员名单和操作证复印件报市安监站备案,拆除后将塔吊在该工程的安装、拆除及使用情况报市安监站备案。并在拆除工作完成后填写《荆州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证注销表》,并将登记证原件交还我站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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